1、就餐者遇到与饮食有关的问题,可到投诉台投诉。
2、投诉台留有值班人员,认真做好投诉记录。
3、对首次被投诉的商家,作出警告、公示及退赔就餐者损失处理。
4、对同一问题第二次被投诉的,作出相应的罚款处罚。
5、处罚办法:
(1)数量与所标菜价或数量不符的,退赔5倍购饭款,并罚款20元。
(2)食物中有异物的,退赔5倍购饭款,并罚款20元。
(3)出售不熟食品的,退赔5倍购饭款,并罚款20元。
(4)出售变质食品的,退赔5倍购饭款,并罚款50元。
(5)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被投诉的,罚款50元。
(6)不按规定时间售饭或收现金的,罚款200元。
(7)服务态度恶劣,谩骂殴打学生被投诉的,罚款200元。
(8)其他情况被投诉的,视具体情况,按餐厅检查处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