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郑州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明电【2018】22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城管【2019】205号)的精神,为加快推进学院生活垃圾分类与源头减量制度的实施,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强化学院在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的示范带头作用,培养全校师生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包括: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厨余垃圾和生活园区居民厨余垃圾)。
3.有毒有害垃圾(包括: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医疗中心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包括: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垃圾(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校区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办公室、教室、实训室内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桶内,统一由后勤管理处安排垃圾清运人员集中处理。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专业人员集中回收。
生活园区居民厨余垃圾由学院委托专业垃圾清运公司专门处理。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放置在指定垃圾桶内,收集后由专业垃圾清运公司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学校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自行运出校园,按政府规定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学生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部门要按相关要求督促垃圾清运公司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做好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4.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