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爱国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改善学校生活环境、卫生条件,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现就卫生检查及考评制定如下办法:
一、卫生检查标准
(一)办公室卫生检查标准
总体要求是:窗明几净,四壁无尘,做到整洁、规范、和谐、美观。具体标准如下:
1.门窗清洁明亮,墙壁、灯罩无灰尘、蛛网、损污,墙壁无乱贴乱画。
2.地面随时保持干净,无痰迹、纸屑、烟头、水渍。
3.桌柜、沙发、茶几、饮水机等大件物品摆放合理、整齐。
4.各种文件、资料、报刊等分类放入文件柜或文件筐中,办公桌面无散乱文件、报刊、杂物。
5.茶具、水具洗刷干净,无茶垢、水锈。
6.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用品,如镜子、毛巾等不得摆放在桌面、墙面、文件柜等明面处。不得将自行车、电动车放入办公室。
7.花盆摆放整齐,花草美观大方,及时修剪、浇水。
8.卫生工具摆放有序。抹布、拖把洗净放齐,纸篓无满溢,簸箕及时清理。
(二)实训室卫生检查标准
1.室内地面干净。
2.玻璃干净、窗台无杂物、灰尘。
3.门上无油污、脚印等,门框上无灰尘。
4.灯管、吊扇上无灰尘。
5.室内无蜘蛛网。
6.设备要摆放整齐,并经常擦洗和正常养护。
7.工具要放置合理。
8.加工的废弃物要及时清理,无卫生死角。
9.非成品和成品零部件要归类摆放整齐。
10.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干净。
(三)学生宿舍卫生标准
1.室内地面干净。
2.玻璃干净、窗台无杂物、灰尘。
3.门上无油污、脚印等,门框上无灰尘。
4.灯管上无灰尘。
5.室内无蜘蛛网。
6.室内物品整齐、清洁。
7.床上被褥等物品摆放整齐。
8.生活用品摆放整齐、清洁(暖瓶、毛巾、茶杯、牙缸等)。
9.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干净。
10.室内整体环境良好,无私拉乱扯现象。
二、卫生管理的要求
全院教职工要树立以保护环境卫生为荣、以破坏环境卫生为耻的观念,自觉维护室内外卫生。;
1.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烟头、杂物;不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不损坏公共设施;不随意乱停车辆。
2.坚持室内卫生天天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制度。重大节日和活动之前按统一要求集中进行大扫除。
3.每天上班前应集中时间整理内务,打扫室内卫生。
三、检查时间
学院爱卫会将按照卫生检查的标准,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
四、卫生考评办法
学院将卫生工作的相关指标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使之成为评优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到位的部门,除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底评为文明处室(单位)的资格外,还将依照学院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