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食品安全法》和《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检查督促为天食府、民族餐厅所属各餐厅的饮食卫生、原料采购、操作规范、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范化,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负责学院广大师生的各项主、副食的供应,努力办好学生食堂,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窗口,方便师生员工。
三、坚持集中定点采购与食品留样制度,确保餐厅消防安全。
四、确定合理的饭菜价格,切实维护师生利益。
五、加强与学生伙委会的联系,广泛听取学生对饮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为天食府、为民餐厅所属监控设备的管理与日常登记。
七、负责做好饮食卫生许可证的更换、办理和所属员工的健康体检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